陕西省出台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程

首页 2022-05-27 14:46:36

  5月24日,记者从省知识产权局获悉:日前,该局印发《陕西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旨在加强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范全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行为,维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规程》分为8个部分,包括总则、管辖、受理和立案、证据调查、审理、调解与裁决、执行与公开、附则,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全过程进行了规范。

  《规程》明确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管辖。其中,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案件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两个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同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受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在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等网络销售发生的侵权纠纷的,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

  《规程》指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查收集证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裁决决定。因案件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结案的,经批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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