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平台对用户侵权行为不存在主观过错不构成帮助侵权

首页 2020-04-04 10:09:42

作者 韩冰

一、背景

爱奇艺于2016年分别在广州和北京起诉虎牙,广州案件在2018年广东高院再审审结,一审、二审和再审均是虎牙胜诉;北京的案件经历三审,一审虎牙(多玩)败诉,二审虎牙胜诉,再审以虎牙胜诉结束。广东高院和北京高院对案件的认定维护了"通知-删除"规则。直播平台的分享更具有即时性和随意性,直播平台的分享碎片化和智能化,认定层面应当考虑直播平台与视频网站平台区别。


直播平台对用户侵权行为不存在主观过错不构成帮助侵权

二、 案情提要

1、案件事实

电视剧《盗墓笔记》系热播剧,爱奇艺公司对该剧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包括涉案电视剧的点播、直播和下载等多项权利。多玩于涉案电视剧对爱奇艺VIP会员播放当日,在其运营的YYHD软件中播放该剧,再审法院认为并未侵害了爱奇艺公司享有的著作权。

2、双方观点

原告观点:

1)作品知名度:涉案作品属于国家版权局重点保护的热播作品;

2)监管义务:多玩公司未尽到相应的监管义务,未按照国家主管行政部门的要求建立24小时巡查制度;

3)通知删除:多玩公司并未设置任何版权投诉机制,权利人无法联系多玩公司,无法通知删除;

被告观点:

1)非明知:YY HD软件平台有65万主播,最高峰时有5万主播同时在线直播,平台难以及时发现涉案侵权行为;若要求平台对全部海量数据提前设置"黑词"进行系统自查,平台是无法负担、无法运营下去的。

2)平台规则:YY 网站有用户协议、各项平台规则,已对主播侵害第三人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了充分的协议约束。

3)投诉畅通:YY网站显著投诉位置,公布了《投诉指引》和投诉渠道、机制。

4)非信息网络传播权:用户不能在选定的时间、地点观看特定的内容。

5)直播服务特征:主播可以随时改变直播内容,多玩公司无法监管和控制。

6)通知删除规则:YY网站在接到删除通知后,已事后及时添加了"盗墓笔记"作为"黑词",并对主播进行了处罚。

三、法院认为:

1、一审法院认为平台需承担责任:

1)涉案电视剧具有较高知名度。

2)多玩公司应知涉案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

3)多玩公司未在YYHD软件中明确投诉方式及相应渠道。

4)应对涉案电视剧采取关键词屏蔽等措施。

2、二审法院认为:

1)直播行为具有即时性和随意性,平台提供者较难进行事前监管。涉案的YYHD直播平台用户数量巨大,故除非明显违反国家禁止性法律规定的涉黄赌毒等内容可采取事前添加黑词处理等方式进行部分过滤外,多玩公司客观上不可能对所有用户进行即时监管或全程实时监控;

2)多玩公司已经在平台上明确提示平台用户需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并告知涉嫌侵权的法律责任,同时在该软件中也提供了知识产权保护投诉通道等保护机制,尽到了事前管理责任;

3)多玩公司接到爱奇艺公司的投诉后于2015年7月6日即将"盗墓笔记"列为"黑词",并对相关主播进行了惩戒,其处置并无不当;

4)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多玩公司对涉案侵权的直播节目进行了推荐;

5)虽然涉案作品是国家版权局发布的《2015年度第三批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之一,以涉案作品为重点影视作品就认为多玩公司应当知道其提供的直播平台可能存在侵权行为,不当地加重了多玩公司的审查义务。

3、再审法院认为:

1)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认定,通常是指接到权利人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的情形。爱奇艺公司未向多玩公司发出过通知,爱奇艺所言,"YY HD"应用软件并未有投诉机制,但并不妨碍其可以向多玩公司发出通知,多玩公司不存在明知的过错;

2)"YY HD"应用软件对应的是直播平台服务,首页分类主要是娱乐或者游戏直播,涉案直播视频不在热门直播分类中,鉴于直播行为的随意性、即时性以及客观上涉案直播视频并非属于直播平台上的热门直播,多玩公司不易知晓涉案直播视频的播放情况进而知晓涉案直播视频的侵权情况。

3)考虑主播人员直播内容的随意性、直播平台内容多样性,若预警名单公布后即要求直播平台应当提前设置"黑词",屏蔽与《盗墓笔记》相关的直播视频,或设置24小时巡查制度等措施,将不适当的加重了多玩公司的事前注意义务;

4)涉案直播画面中均出现了"虎牙直播"的水印,多玩公司在一审中提交了虎牙直播于2015年7月6日将"盗墓笔记"设置为黑词及对相关主播人员进行了惩戒,多玩公司在一、二审诉讼中均主张其采取了上述行为,华多公司采取的措施即为其采取的措施,鉴于两平台的密切关系,认为多玩公司于2015年7月6日采取了相关措施,被诉侵权行为发生在2015年7月4日,可以认定多玩公司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

4、三级法院认识分歧:

1)知名度:

一审认为涉案电视剧具有较高知名度,二审认为以涉案作品为重点影视作品就认为多玩公司应当知道其提供的直播平台可能存在侵权行为,不当地加重了多玩公司的审查义务

2)明知:

一审认为涉案电视剧在多玩公司经营平台上直播受到了相当关注,应当知道相关主播在涉案电视剧热播期间进行直播;二审认为直播行为具有即时性和随意性,平台提供者较难进行事前监管。且不能证明多玩公司对涉案侵权的直播节目进行了推荐;再审认为涉案直播视频不在热门直播分类中,多玩公司不易知晓涉案直播视频的播放情况进而知晓涉案直播视频的侵权情况。(不应以涉案作品播放量加重平台义务,而是平台是否存在推荐、分类行为)

3)通知-删除:

一审认为应对涉案电视剧采取关键词屏蔽等措施。二审认为多玩公司接到爱奇艺公司的投诉后于2015年7月6日即将"盗墓笔记"列为"黑词",并对相关主播进行了惩戒;再审认为预警名单公布后即要求直播平台应当提前设置"黑词",屏蔽与《盗墓笔记》相关的直播视频,或设置24小时巡查制度等措施,将不适当的加重了多玩公司的事前注意义务。且多玩公司于2015年7月6日采取了相关措施,被诉侵权行为发生在2015年7月4日,可以认定多玩公司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

4)事前管理责任:

一审认为虽YYHD软件《用户协议》未明确投诉的具体联系方式,该软件也未在显著位置提供权利人投诉方式介绍,客观上导致爱奇艺公司无法进行侵权投诉。二审认为多玩公司已经在平台上明确提示平台用户需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并告知涉嫌侵权的法律责任,同时在该软件中也提供了知识产权保护投诉通道等保护机制,尽到了事前管理责任;再审认为"YY HD"应用软件并未有投诉机制,但并不妨碍其可以向多玩公司发出通知,多玩公司不存在明知的过错;

四、分析

1、网络直播行为/定时播放行为归于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如本案二审将网络直播行为产生的权利归于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2、主体:

充分消化涉及的主体关系、交易模式和技术模式,本案中,涉及到对多玩公司软件开发者身份的解读以及和直播运营公司华多公司之间的关系界定问题,"鉴于多玩公司在一审中明确表示了该公司对于YYHD具有控制力,且其能够对该软件中的直播人员进行监管和处罚,应当认定多玩公司经营了涉案的YYHD软件,其系涉案网络直播服务的经营者。"

3、平台责任

1投诉通道的完善平台应该建立通畅的版权投诉通道,该案二审认定"多玩公司作为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者,已经在平台上明确提示平台用户需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并告知涉嫌侵权的法律责任,同时在该软件中也提供了知识产权保护投诉通道等保护机制,尽到了事前管理责任";

2)通知有效性问题权利人应该严格按照平台设置的版权投诉通道来进行通知,否则应该认定为无效通知;原则上权利人通知里应该包括权利人或授权人的信息、足以定位侵权作品的信息、初步侵权证明;

华多公司网页中有专门的"版权保护指引"栏目,该栏目明确了涉及版权问题的投诉方式及地址、电话等,爱奇艺公司所发的六件通知邮件收件人并非针对华多公司专门处理版权问题的处理部门,并不能及时有效到达华多公司处理版权问题的部门。此外,网络用户的直播画面均有"投诉"功能,可以在用户直播过程中直接向华多公司投诉,现无证据显示爱奇艺公司有在发现涉案直播行为时通过直播画面中的"投诉"功能进行投诉。(参见爱奇艺诉华多案再审判决)

3 处理的时效性平台方应该建立公司内部版权投诉处理机制,处理涉及的公司内跨部门流转流程、工作日和节假日投诉处理流程,法院在具体案件中,可以审查不同平台的处理机制,判定处理时间是否合理,在个案中逐步确立平台处理时效性的标准;再审裁定中"认为多玩公司于2015年7月6日采取了相关措施,被诉侵权行为发生在2015年7月4日,可以认定多玩公司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

4)处理措施权利人预警函内容的关键词过滤(对直播内容监管的需求,不得包含违反国家、民族、宗教利益及涉黄、赌博等法律法规命令禁止的内容。这是公法赋予直播平台的审查义务。平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排除通用词汇的事前过滤。法院认为综合直播平台不同于影视视频平台,直播平台对国家版权局发布的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的注意义务要低于影视视频平台。作品入选预警名单,意味着平台的注意义务可能需要提升,但并不代表从法律层面上增加了平台添加黑词的规范义务。

5)一次侵权与重复侵权的处罚梯度设置;

6)辅以平台秩序巡查机制。

7)直接获利:"从爱奇艺公司取证的内容看,并未反映出涉案直播用户被观众打赏,因此华多公司没有从涉案直播中获得经济利益"(参见爱奇艺诉华多二审判决)

www.yy.com上注册用户及发布内容均不需要向华多公司支付费用,他人浏览该网站上所发布的内容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华多公司亦未针对被诉直播行为投放广告获取利益,爱奇艺公司取证的内容亦未反映出涉案直播用户被观众打赏,因此华多公司没有从涉案直播中获得经济利益。(参见爱奇艺诉华多再审裁定)

8)推荐:本案法院认为不能证明多玩公司对涉案侵权的直播节目进行了推荐,涉案直播视频并非属于直播平台上的热门直播。 考虑直播平台的特性,对于厘清直播平台的注意义务具有一定的司法指导作用。法律依据的相关规定在个别细节认定层面考虑直播平台与视频网站平台的差异。

附:

一审判决:http://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d2357789fe594390ba22a9a100121296

二审判决:http://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76ff4315b2bc4ec2a18ea9a800119986

再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