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央企“去行政化”,除了个别明确规定其行政级别外,其他的都是没有行政级别的。国企、央企虽然没有行政编制,但其领导干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由国企、央企调任到事业单位甚至是党政机关的,这主要是指副处级以上干部,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而副处以下企业人员,想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任职,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除非是通过正常途径招考。
国企、央企虽然没有行政编制,其内部认可或者称呼的处长、科长,或者高工之类的,都只是单位内部的一种级别分类,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处级、科级行政级别没有相互对应关系,并不是国企或者央企的科长就相当于正科级,处长就相当于正处级。
但是,国企、央企的行政级别,却可以根据其所处的行政区划的行政级别,大致确定其行政级别。比如省一级的国企、央企,或者其分公司、分支机构,基本上就是正厅或者副厅;市一级的国企或央企,就是正处或者副处;县区一级的国企或者央企,就是正科或者副科,和省直、市直、县直部门保持同一水平。
前一阵子吵得热热闹闹的某县区银行行长,挂职当地副县长的事情,就符合这一原则。首先,县区的行长相当于正科级,晋升副处级符合规定。其次,副处级转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也是有先例可循。
国企、央企属于生产经营单位,由市场调节。只要有领导班子的任命,由相应权限的组织部门负责。其领导人员转任地方党委政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岗位,主要是处级以上干部,以及高级职称人员。县区机构改革迟缓的地方,事业单位和国企领导干部还可以相互交流,但也就在一两年内,事业单位改革完成之后,这种现象将不再出现,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不能兼任国企领导,如果晋升到国企领导岗位后,其公务员或者事业人员身份,自行失去,想重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任职,就只能通过招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