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开展产业园区 碳排放评价试点

首页 2021-09-25 14:29:58

生态环境部:开展产业园区 碳排放评价试点

近日,生态环境部修订印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以下简称《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明确产业园区碳排放评价纳入环评。

为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以园区能源利用为核心,将碳减排融入规划分析、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同时,对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和化工等重点碳排放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还要求考虑重点碳排放行业的生产工艺过程的碳减排,调查园区碳排放控制水平与行业碳达峰要求的差距和降碳潜力,从资源能源利用管控约束,与区域、行业碳达峰、碳减排要求的符合性,资源与环境承载状态等方面,论证园区产业定位、产业结构、能源结构、重点涉碳行业规模的环境合理性。

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部还将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进一步探索碳排放评价的技术路径和方法,促进园区减污降碳、绿色高质量发展。同时,跟踪监管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建立健全规划环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定期调度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开展、落实情况。此外,指导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发现规划环评编制质量问题的,依法依规对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及其委托的规划环评技术机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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