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中国区域经济发展“B计划”,推进都市圈规划释放城市发展空间

首页 2020-07-07 08:04:49

在我国区域经济和城市群发展中,有这样一组(车牌号)“B字头”的明星城市,如大连、青岛、宁波、深圳等。他们或是计划单列市、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或是省域乃至区域经济的龙头城市,虽然不是省会城市,但其经济辐射力和带动力往往位居前列。

从我国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来看,1978年以来开启了非均衡梯度发展战略。从1980年8月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设置经济特区的建议,到1984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沿海部分城市负责人座谈会《纪要》,并确定开放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再到2010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推进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优化开发,形成3个特大城市群;推进哈长、江淮、海峡西岸、中原、长江中游、北部湾、成渝、关中-天水等地区的重点开发,形成若干新的大城市群和区域性的城市群。”上述城市大都延续了开放经济基础,迎来了新一轮依托港口和区位优势、参与国际贸易产业分工、拉动区域经济增长的爆发期。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发表《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文章,明确提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发展优势不断增强,杭州、南京、武汉、郑州、成都、西安等大城市发展势头较好,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增长极”,“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要求“尊重客观规律“,”产业和人口向优势区域集中,形成以城市群为主要形态的增长动力源,进而带动经济总体效率提升,这是经济规律”,“要破除资源流动障碍,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并向优势地区集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同时“要完善土地、户籍、转移支付等配套政策,提高城市群承载能力,促进迁移人口稳定落户”。这充分明确和释放了“B”字头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物理空间、政策空间、制度空间、要素空间和开放空间。

启动中国区域经济发展“B计划”,推进都市圈规划释放城市发展空间

2008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以广州、深圳为中心优化珠江三角洲地区空间布局,深圳的主要定位是珠江口东岸地区核心城市;十年后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则进一步强化了港澳在国家战略和区域格局中的地位,在“极点带动”提出了“发挥香港-深圳、广州-佛山、澳门-珠海强强联合的引领带动作用”,在“优化提升中心城市”提出了“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继续发挥比较优势做优做强,增强对周边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2019-2020年,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发布之后,我国继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加明确,继续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是明确的,继续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先行示范作用是明确,加上后续深圳正式获批建设全国第四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积极规划建设“深圳都市圈”,深圳作为引领和带动大湾区发展的核心引擎已基本确立。这是政府规划的有意之举,更是顺应市场规律、破除要素障碍,最大程度发挥核心城市资源配置能力和经济运行效率的重大转变。通过都市圈规划,打通人财物要素流通渠道,盘活更大空间范围的土地、海域和生态环境资源,破除行政障碍,统筹配置资源,特别是通过“飞地、飞园”甚至模糊和“去行政边界”等方式,激活市场力量,统一营商环境,共建基础设施,共享公共服务等,建立适应大变局、新形势的区域考核和发展模式,为国家两个百年目标的实现贡献新经验。

202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无论特区扩容还是深化改革,深圳应继续坚持市场化道路、继续坚持创新根本动力、继续坚持高技术实体产业根基、继续坚持改革开放不怕试错的城市精神。

(作者系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可持续发展与海洋经济研究所执行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