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健康行业2019年 下半年医疗要闻盘点

首页 2020-05-11 08:53:32

文:胡晓华 郭达 杨嘉欣 易王瀚

(续)我们已于第三期发布了大健康行业2019年上半年医疗要闻盘点,以下我们继续以时间轴为线索,与您一起盘点、回顾2019年下半年医疗卫生行业的新政要规变化及重大热门事件。

7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

意见提出以下三方面任务,组织实施15项重大行动: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针对影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环境等因素,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环境6项健康促进行动;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针对妇幼、中小学生、劳动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特点,实施4项健康促进行动;防控重大疾病,针对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四类重大慢性病以及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实施5项防治(防控)行动。

该意见旨在加快推动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细化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对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建设健康环境等部署,聚焦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突出问题,以求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努力使人民不生病、少生病,提高生活质量。

7月22日: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全面推行。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计划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并提出以下要求:统一全国医疗收费票据式样;做好信息系统改造和对接;规范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报销入账及归档;规范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填列;规范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填列;明确“其他信息”栏项目信息。该项举措有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相关工作,防范虚假医疗收费票据。

8月17日:力促“互联网+”医疗服务有序发展,完善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

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提出将“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纳入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体系统一管理,并以此为基础按照线上线下公平的原则配套医保支付政策,主要亮点如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由医疗保障部门按项目管理,未经批准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得向患者收费;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主要实行政府调节;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与线下医疗服务内容相同,且执行相应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价格的经相应备案程序后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按规定支付。该指导意见旨在通过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价格、医保支付政策,支持“互联网+”在优质医疗资源跨区域流动,力求在促进医疗服务降本增效和公平可及、改善患者就医体验、重构医疗市场竞争关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9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关于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

通知主要提出以下要求:加强依法执业,严格按照核准登记或备案的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配备相关岗位人员;完善医院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本机构各项医院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按照疾病诊疗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按照“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要求切实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严格按照规定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架构,建立覆盖医疗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范,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建立健全覆盖医疗全过程和全流程的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和医院文化建设,建立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结构合理、稳定的人才梯队。该通知在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背景下,就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进行了工作指导,以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和内涵建设,有利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9月29日:多部委联合开展十项重点工程,力促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改委、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二十一部委联合发布《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以下10项重大工程:优质医疗健康资源扩容工程;“互联网+医疗健康”提升工程;中医药健康服务提质工程;健康服务跨界融合工程;健康产业科技创新工程;健康保险发展深化工程;健康产业集聚发展工程;健康产业人才提升工程;健康产业营商环境优化工程;健康产业综合监管工程。行动纲要主要针对我国健康产业的短板弱项部署重点工作,旨在推进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助于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促进健康产业融合度和协同性进一步增强,科技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人才数量和质量达到更高水平。

10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有以下亮点:优化诊断与鉴定相关程序及要求;明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备案管理制度;加强质量控制;规范职业病诊断管理;突出用人单位相关义务;明确国家与地方的监督管理责任等。办法旨在落实劳动者职业健康合法权益、方便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有利于简化程序,加快职业病诊断流程。

10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多部委联合出台意见推进医养结合。

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等十二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在以下五个方面提出15项措施: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要求制定医养签约服务规范,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合理规划设置有关机构,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推进医养结合机构“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减轻税费负担,强化投入支持,加强土地供应保障;优化保障政策。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支持开展上门服务,加大保险支持和监管力度;加强队伍建设。扩大医养结合服务队伍,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该意见旨在进一步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助于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该意见将医养结合推进至新高度,中国医养结合事业更快发展的大幕已经拉起。

10月28日:我国首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性文件出台。

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以下主要任务:加强健康教育,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加强预防保健、健康管理,把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加强疾病诊治,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指导意见旨在解决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健全,有效供给不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对加强我国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推动实现健康老龄化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10月30日:互联网巨头纷纷加入医疗健康产业争夺战。

如今医疗健康产业炙手可热,互联网企业纷纷加入抢先布局。截至10月30日,百度、阿里、腾讯、京东互联网四巨头在医疗健康领域有如下重要动作:

百度。收购康复子,意图重启医疗布局;战略投资东软公司,实现百度人工智能规模化落地;与思创医惠在AI医疗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发布业内首个《AI眼底彩照标注》团体标准,助力眼科AI行业的规范化发展等。

阿里。联合武汉市中心医院、支付宝共同打造“未来医院”,实现全流程在线就医服务;将爱康国宾、美年大健康两大体检巨头收入囊中,打开健康体检市场;上线“器官移植随访创新平台”,帮助改善目前国内器官移植术后管理困境等。

腾讯。与国家卫建委达成电子健康卡创新应用战略合作,助力“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应用落地;与飞利浦达成战略合作,共同推进电子阴道镜AI辅助诊断系统的研发等。

京东。“京东互联网医院宿迁分院”正式上线,成为我国公立医院与平台型互联网医院的首次线上线下一体化合作;宣布成立“京东健康”子集团,促进京东健康扩大核心业务;推出京东全科家庭健康服务包,提供一站式家庭健康服务等。

近几年来,众多互联网企业在医疗健康的战场上摩拳擦掌,力图在各自的优势领域中抢占高地,未来这场争夺战必将更加激烈,并将促进我国医疗健康领域高科技化、智能化、精准化、标准化和专业化。

10月31日:《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自2006年发布以来首次大修。

本次修订主要有以下亮点:完善健康保险的定义和业务分类,将医疗意外险纳入健康保险范畴;统一财产险和人身险公司健康保险的监管制度、经营规则和准备金评估标准;明确长期医疗保险可以进行费率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要求保险公司销售健康保险产品时严格执行备案或者审批的条款和费率,不得强制搭售其他产品;禁止保险公司非法搜集、获取被保险人除家族病史之外的遗传信息、基因检测资料等;支持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相结合,提供疾病预防、慢病管理等服务,降低健康风险,减少疾病损失。

本次修订突出商业健康保险保障属性,适应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和监管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规范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设计、销售经营和理赔行为,将有助于更好保护受保人的利益,同时积极促进整个健康险行业更为健康、稳定地发展。

11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全国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将被巡查。

2019年11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发布《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要求在全国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巡查工作,巡查内容包括公立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和运行管理三大重点。每所医院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7天,采用自查结合实地巡查方式,自2019年11月启动,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本轮巡查。本轮巡查旨在完善医院惩防体系建设,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行风建设,以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12月26日:国家卫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的通知(试行)》。

通知主要提出以下要求: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相结合,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增强法治思维和能力,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法治工作部门,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实施保障,从强化组织管理、示范引领、经验总结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该通知旨在践行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通过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能力和水平,增强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保障和基础性作用。

12月28日:医疗卫生领域“母法”出台。

2019年12月28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获得表决通过,将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主要有以下亮点:

全力推进“强基层”,分别从医疗机构配置、分级诊疗医疗服务下沉、医疗卫生人才建设、边远贫困地区保障等四个方面对促进基层医疗卫生发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力推“强基层”的基本政策,回应了健康中国战略实施的立法目的。

明确医疗卫生事业应该当坚持公益性原则,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地位作出明确定位。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办医,引导和规范社会办医及与政府医院的合作。明确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规定享受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税收、财政补助、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政策,并依法接受监督管理。同时对政府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作出了“双禁止”规定,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

明确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中的独特作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应由中医药主管部门参与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也应当听取中医药主管部门的意见。

大健康行业2019年 下半年医疗要闻盘点

图/视觉中国

建立立体化医疗卫生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

明确医保支付范围确定机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听取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等的意见。

明确并加强对处理医患关系、保护医疗卫生人员的规定。应当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保护个人健康信息,明确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民个人健康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同时规定了泄露个人健康信息的法律后果。

2017年12月草案首次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先后共经历4次审议,3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该法作为中国医疗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其颁布实施可望解决中国卫生事业发展中许多根本性、原则性问题。该法强调公民健康权、医疗卫生综合监管、个人健康综合监管,鼓励社会办医,有助于为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法治基础,为健康中国2030战略的实施提供法治保障。

12月31日:新冠肺炎疫情暴发。

自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部分医院陆续发现多例有华南海鲜市场暴露史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委首次就该肺炎疫情发布《关于当前我市肺炎疫情的情况通报》,表示近期部分医疗机构发现接诊的多例肺炎病例与华南海鲜城有关联,市卫健委接到报告后立即开展与华南海鲜市场有关联的病例搜索和回顾性调查,经专家进行会诊分析认为上述病例系病毒性肺炎,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对病原的检测及感染原因的调查正在进行中。

然而,彼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已在武汉蔓延并扩展到全国。目前,本次疫情已成为自2003年非典以来最大规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此将加剧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与改革。

通过本次疫情倒逼,全国各省市在不同程度发挥“互联网+医疗”在对抗疫情的效用,医院端通过设置发热门诊和新型冠状病毒问诊专线,弥补实体医疗机构不足,企业端联合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提供免费在线义诊服务及疫情进展的信息发布,助力缓解线下医院压力,2020年,互联网医疗将迎来发展契机。

此外,通过本次疫情应对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改革势在必行,改革有助于提高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警及响应机制,构建信息发布权威通道,实现应急响应常态化、应急管理信息化、现代化。

作者单位: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医药及医疗健康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