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为了巩固疆域稳定性,设立了五个“特别行政区”

首页 2020-02-20 11:40:24

导语:

提到特别行政区,大家可能会认为它是我们近代社会的产物和古代历史根本不沾边,但是,实际上特别行政区并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独创,早在清朝时期就有了特别行政区。

因为考虑到地域的差异和民族的差异,清朝在蒙古地区、东北地区、新疆地区、西藏地区和西南地区实行不同于行省制度的政策。实质上这些地区就类似于现在的特别行政区。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究一下清朝的“特别行政区”:

一、东北地区――军府制。

在清朝入关之后,东北地区一直被看做是龙兴之地。因为从努尔哈赤、皇太极时期女真人就在这里扎下了根,并且把东北地区看做夺取全国性政权的根据地。等到清军入关之后,东北地区更是被看作是圣地,没有政府的准许一般人是不允许向东北地区迁移的。清政府在东北地区主要实行三种制度:

1、军府制。

军府制度是清政府在东北地区实行的一种主要制度。军府制实质上是一种军政合一的制度,一般是由清政府任命将军驻扎在东北,清政府任命的将军既是管辖东北的最高军事将领,同时也是管理东北地区行政事务的地方长官。在军府制之下主要有盛京将军、吉林将军和黑龙江将军。

  • 盛京将军――东北地区的土皇帝!盛京将军的辖区主要包括现在的辽宁一带,以沈阳为中心。因为在清军没有入关之前,沈阳地区就是后金的首都,所以地位是非常高的。等到后期虽然清军入了关,但是仍然派出了重要的大臣留守盛京,而这些留守大臣的头头就是盛京将军。盛京将军的地位是非常高的,在乾隆33年之前是正一品,基本上就和当朝的宰相一个等级。在乾隆33年以后,乾隆皇帝降低了盛京将军的头衔,成为从一品。但是尽管如此这样的官衔放在地方还是非常高的。在东北地区无论是军事事务还是行政事务,都需要盛京将军的拍板。盛京将军在东北地区可以说是土皇帝。

太祖天命十年,自东京迁沈阳,定都于此。太宗天聪八年,尊为盛京宫阙始备,世祖定鼎京师,以盛京为留都。――《大清一统志》


清朝为了巩固疆域稳定性,设立了五个“特别行政区”

盛京将军辖区

  • 吉林将军――与沙俄对峙的前线。相比于盛京将军,吉林将军的地位要略低。因为毕竟在清军入关之前盛京是满洲的首都。吉林地区的地理位置相对偏远,但是清政府对这一地区仍然十分的重视。在这里设置了吉林将军,虽然地位较低但是官衔和盛京将军是一样的,都是正一品。在清朝前期和沙俄的一些对峙过程中,吉林将军的辖区一直是和沙俄对峙的前线。比如雅克萨和尼布楚沙俄修建的这两座城堡,基本上都是在吉林将军的辖区之内。而且雅克萨之战,吉林将军也派出了军队参战。总体来说吉林将军的辖区应该是三个将军中最大的。

“东滨大海,西接边墙,南峙白山,北逾黑水”。即东至大海3000余里,指北起鄂霍次克海,南至日本海的海面;西至柳条边590余里,至盛京威远堡开原界;南至长白山南图们江、鸭绿江1300余里;北逾黑龙江至外兴安岭。――《大清一统志》


清朝为了巩固疆域稳定性,设立了五个“特别行政区”

吉林将军辖区

  • 黑龙江将军――为抗击沙俄而设置。黑龙江将军的设置要比盛京将军和吉林将军晚得多。黑龙江将军是在康熙20多年设置的,设置的主要目的不同于盛京将军,设置黑龙江将军主要是为了抵御来自沙俄的入侵。在康熙年间沙俄的势力开始向我国东北地区渗透,为了阻止沙俄势力的渗透,康熙帝在康熙22年正式设置了黑龙江将军。雅克萨之战和尼布楚之战基本上是由黑龙江将军率领军队抗击沙俄。

黑龙江将军辖区东至额尔白克河二千二百里宁古塔界,西至喀尔喀九百余里撤陈汗界,南至松花江五百里宁古塔界,北至外兴安岭三千三百余里俄罗斯界,西南至盛京一千八百余里,又西南至北京三千三百余里。――《中国通史》


清朝为了巩固疆域稳定性,设立了五个“特别行政区”

黑龙江将军辖区

2、乡长和姓长制度。

在以前满洲人生活在东北地区,清政府实行的是军府制,但是在偏远地区如黑龙江下游库页岛等未入旗籍的少数民族地区,则沿用当地的旧制度,设置乡长和姓长。基本上就是沿用当地民族地区的政策。就是对东北的偏远地区有头有脸的人物给予一定的政治认可。乡长制度和姓长制度在维护东北偏远地区的领土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清政府灵活的处理民族地域问题的政策。

3、卡伦制度

所谓卡伦制度就是清政府在黑龙江两岸和鄂尔古纳河设置的一种哨所,建立起常规的巡边制度。通过卡伦来巡视边疆,加强对俄国的防范。应对沙俄向东北地区的渗透和干预。虽然卡伦制度并没有作为一种正式的国家官职列入清朝的官职系统,但是它对维护边疆地区的安全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蒙古地区――札萨克制度(盟旗制度)

清朝在建立之初就一直强调满蒙同盟关系。对待蒙古地区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清政府在内外蒙古地区均实行札萨克制度,在实行盟旗制度之外,清政府在蒙古地区同样也实行军府制。以此来加强中央对蒙古地区的控制和管理。

1、札萨克制度――稳定内外蒙古的政策基础。

实际上札萨克制度就是由女真人的八旗制度演变而来。清政府为了加强对内外蒙古的控制和管理,推行了扎萨克制度,在这种制度之下,内外蒙古的地方被划分为盟和旗:

  • 旗――对蒙古封建主的封爵。旗实际上是清政府对归顺清朝的蒙古封建主的一种赏赐。是清政府在考虑蒙古封建主的地位、影响以及对清政府的认同情况下,对这些蒙古封建主做出的一些政治性的赏赐。旗主大多数是世袭之官。他们的官爵可以传给自己的子孙。而且中央政府对各个旗主的事务也很少进行干涉。他们有很大的自主性。
  • 盟――合数旗而成,是旗的会盟组织。其实盟并不是旗的上一级机构,它只是多个旗的会盟组织。盟对旗有一定的监管作用,盟的长官由中央政府任命,是一种流官并不是世袭制的官员。他没有权利向各个旗主发号命令,只是一种上传下达的机构。中央政府通过盟向旗下达指示。

圣主如此深仁,臣等恨归顺之晚耳!惟愿圣寿万年,俾臣等仰沐洪恩,长享太平之福。感怀帝德,咸倾心臣服,愿列藩属。――《平定朔漠方略》

通过扎萨克制度,清政府基本上稳定了内外蒙古的局势。加强了对内外蒙古的控制和管理,使得蒙古全境纳入清政府的统一管辖之下。而且这种制度在当时而言是很适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的,这种制度既能够维护国家的统一,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全了蒙古封建主的利益,因此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军府制度。

清政府在蒙古地区除了实行札萨克制度之外也实行了军府制度。如果说扎萨克制度是清政府对蒙古贵族实行的一种怀柔政策的话,那么军府制度就是对蒙古势力实行的一种军事震慑。两者相互配合才使得清政府对蒙古的控制其稳固又有利。

  • 内蒙古地区――察哈尔热河都统、绥远将军。察哈尔、热河都统,是清政府驻扎在内蒙古地区的主要军事长官。以前内蒙古的主要军事事务都是由他们负责的,如果有蒙古贵族的叛乱发生,也是有察哈尔、热河都统出面平定。绥远将军则是清政府在内蒙古地区设立的最高军事长官,绥远将军的影响力很大,内蒙古地区一些重大的军事事务由绥远将军最后决定。
  • 外蒙古地区――乌里雅苏台将军、科布多参赞大臣、库伦办事大臣。清政府对外蒙古的控制不像内蒙古那么强,而且在清朝建立之初外蒙古一直游离在清政府的管辖之外,一直到康熙年间才正式将外蒙古纳入自己的版图。所以为了加强对外蒙古地区的控制,清政府在那里设立了乌里雅苏台将军,享有一定的驻兵权利。对外蒙古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军事震慑。


清朝为了巩固疆域稳定性,设立了五个“特别行政区”

多伦会盟碑

三、新疆地区――伊犁将军和伯克制度。

清政府为了稳定新疆的局势,可以说是费了不少的周折。从康熙年间,为了打败策妄阿拉布坦,在新疆地区和它进行了一系列的大战役。在雍正年间,青海的罗布藏丹增又发动叛乱,清政府又几经周折才平定了罗布藏丹增的叛乱。在乾隆时,准格尔部和回部又发生了叛乱,乾隆多次对其用兵才平定了叛乱。

降者蔽山而下,声如奔雷,小和卓本手刃之不能止也,乾隆二十五年,始议于新疆设兵驻守。――《清史稿》

  • 伊犁将军:伊利是是清政府设置的五大将军之一。由此可见清政府对新疆地区还是十分重视的,伊利将军的驻地在惠远城,在其下设置参赞大臣为辅,主要的职责是总理天山南北路之间的军事、政治、边防事务。

回部与伊犁相通”“伊犁当勘定之初,为新疆总汇”节制南北两路,统辖外夷部落,操阅营伍,广辟屯田 ――《清高宗实录》


清朝为了巩固疆域稳定性,设立了五个“特别行政区”

伊犁将军辖区

  • 喀什噶尔参赞大臣:除了设置伊犁将军之外,清政府还在天山南路地区,也就是回部地区,设置了喀什噶尔参赞大臣,以此来节制天山南路各城。

“拣选索伦、察哈尔余丁派往驻防,庶粮饷不致虚糜,而伊等得以及时效用,差操得所,为国家增一劲旅”――《清高宗实录》

  • 伯克:伯克制度实际上就是清政府对新疆地区实行的一种怀柔政策。伯克由维吾尔贵族冲当,让他们来管理各层的事物。但是清政府废除了原有的伯克世袭制,因此伯克也可以随时升调,他的官职和内地的官制基本相同。

“ 嘉峪关 外 回部 有十……其旧疆建诸王二,咸如 蒙古 诸藩,餘则置伯克司之。伯克者,回中长吏也,各视秩有差。”――《啸亭杂录·理藩院》

通过上述的三个政策,使得清政府对新疆的控制还是十分牢固的。但是到了清朝中后期的时候,沙俄势力又开始侵入我国的新疆,左宗棠率领军队又收复了新疆,在此之后清政府逐渐认识到了新疆的重要性,因此在新疆设立了行省,中央政府对于新疆的控制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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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伯克地区

四、西藏地区――驻藏大臣。

清政府对西藏地区的管理也是蛮曲折的,从清朝建立之后就试图将西藏地区纳入版图之内,但是在清朝初年力量比较薄弱的情况下,很难形成对西藏地区的有效控制和管理。而且西藏地区的一部分贵族势力和策妄阿拉布坦联合在一起,清政府多次驱准保藏,最终在西藏地区设置了驻藏大臣,并且在中央设置了理藩院专门管理西藏等地区的事务,形成了对西藏地区的二元管理机制。

  • 驻藏大臣――清政府驻西藏的最高长官。早在雍正年间就设置了钦差驻西藏办事大臣,但是雍正年间的驻藏大臣地位比较低,到了乾隆年间清政府提高了驻藏大臣的职权,并且规定驻藏大臣和班禅等的地位平等。西藏地区的行政、军事、财政长官以及各大寺庙的管事喇嘛都由驻藏大臣进行精选。西藏地区的对外联系也是由驻藏大臣全权负责。西藏地方机构的一切收支都是由驻藏大臣核查汇总。

今后邻近各国来西藏的旅客和商人,或达赖喇嘛派往域外人员,须由 该管主脑呈报驻藏大臣衙门签发路证,并在江孜和定日两地方新派官兵检验。――《钦定藏内善后章程》

  • 金奔巴瓶制度――抽签决定转世灵童。在乾隆时期创制了金奔巴瓶制度,这一制度规定在大昭寺内设置一个金奔巴瓶,规定班禅及大呼图克图的转世灵童,必须由众多的喇嘛当众在金瓶内抽签,并且有驻藏大臣或者是理藩院尚书监督确定。这样就避免了地方上的贵族操纵转世灵童,同时也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西藏地区的控制。

大皇帝特赐一金瓶,今后遇到寻认灵童时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 签牌上,放进瓶内,由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佛像前正式掣签认定。――《钦定藏内善后章程》

通过上述两种措施之后,清政府对于西藏的控制逐渐增强,并且成功的将西藏纳入清朝的版图之内。清朝对西藏的控制也发展到了驻藏大臣管理西藏地方事务,和清军驻藏的最高水平。

清朝为了巩固疆域稳定性,设立了五个“特别行政区”

驻藏大臣图

五、西南地区――土司制度和归土归流。

清初对苗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的统治仍然沿袭元、明时期的土司制度。其实这是中央政府对西南地区的一种妥协退让的政策。在这种政策之下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首领担任当地的土官。而且他们的官职是世袭的,基本上都是父死子继。这一制度在实行之初对于建立统一的大一统王朝有很大的积极作用。但是后期这种政策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逐渐成为威胁中央集权的一种隐患。所以从明朝开始中央政府就开始实行改土归流。

“查云南土官多半强豪,所属苗民悉听其指使,残暴横肆,无所不为。其土官懦弱者,凶恶把目,为害尤甚,不但目无府州,亦并心无督抚。”――《恭谢圣恩,敬陈愚悃事》

在清朝雍正年间,清朝任命鄂尔泰为云贵总督。开始实行改土归流,鄂尔泰采取招抚和镇压相结合的办法在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司制度,把世袭制的土司改为中央政府统一任免的流官。此后清政府在原有的土司地区设立府、州、县。实行与汉族地区相同的制度。将西南地区纳入与内地相同的管理制度之下。

清朝为了巩固疆域稳定性,设立了五个“特别行政区”

清改土归流形式图

总结:清朝采取的“特别行政区政策”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

正是因为清朝采取了比较积极务实的政策,才使得很多传统的中原王朝势力难以到达的一些偏远地区,正式纳入清政府的版图之内。也由此奠定了我国疆域的基础。

虽然清政府在边疆地区采取的众多政策当中,依然有很多的不足之处。比如在新疆地区采取的伊犁驻藏大臣制度仍然没有抵抗住沙俄的入侵,使得伊犁地区后来被沙俄所占领。但是从长远来看这些政策对于巩固我国的疆域、多民族统一具有长远而积极的影响!

参考资料:

《大清一统志》

《中国通史》

《平定朔漠方略》

《清史稿》

《清高宗实录》

《啸亭杂录·理藩院》

《钦定藏内善后章程》

《恭谢圣恩,敬陈愚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