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医药政策新春展望(控费篇六字诀)

首页 2020-01-07 10:02:31

医药市场是落后的计划经济市场,政策干涉力很强,要在行业里生存,必然要紧跟随政策走向。从医保目录的442,到基药目录的986,再到新一轮全国联采,有悲观人士认为医药界发展正步入暴跌的状态。用业内专家老吴的话说,我们是来冲浪的,不是来做浮尸的。借助浪潮生存发展,但不能被海浪卷走。因此,这轮暴跌不是灾难的开始,而是幸福来临的前沿。

从控费的角度,随着医保覆盖面的推进,国家医保基金整体虽有结余,但支出增速已经超过收入增速。据国家有关官方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医保合计收入21090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医保收入13259亿元(占比63%),同比增长9%(历史新低),城乡居民医保收入6974亿元,同比增长15%。与此同时, 2018年全国医保合计支出17608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医保支出10505亿元(占比60%),同比增长11%,城乡居民医保支出7103亿元,同比增长16%。

支出刚性压力进一步加大!再有钱,也禁不住这么花!更何况,这么多年,国家医保的钱,大量花在了一些过期原研、神药的身上。据IQVIA数据显示,2018年医院端药品销售额7718亿人民币,其中中药注射剂占比6.48%、辅助用药占比21%,另外还存在抗生素占到12%,这三大分类即占到了用药结构的50%,医保为这些无效品种支出在千亿人民币量级。另外,在2019年4+7带量采购之前,国内在人均收入低、医保筹资能力弱的情况下,且国产同类品种价格便宜50-60%以上,仍然未能形成欧美主流市场专利期后仿制药占绝对优势的格局。

医保只要挤压这些无用产品、过专利期高价原研药即可以轻松满足创新药的报销。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先后三次发了3个集采文件,分别是:2018年11月15日下发的《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2019年9月1日下发的《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2019年12月29日《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Y-YD2019-2),通过大幅降价,依据量价挂购的现实,全力挤压药品的医保支付价格。将中标的原研及过评的医保支付标准锁定后,再对没有中标的原研及过评价格进行趋同拉近,最后一步,全力出清普通仿制药的价格,通过连锁引导,将药价回归至合理水平。

与此同时,为了释放出大量医保经费改善结构,有关方面还在目录调整的环节,做足了功夫。以新公布的国家新版医药目录为例,据粗略统计,本身数量就少的中药注射剂其中受到不同程度限制的不在少数,受限品种中,有限制使用范围的、有限制限制适应症和限重症患者的,而且受限的品种普遍市场体量较大。

在此背景下,福建、广东、浙江、安徽等省市陆续对用量大、价格高、辅助性治疗药品制定了重点用药监控政策。同时,省增医保目录也采取了442的调整政策对相关企业影响也较为巨大。

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对基药的配备使用提出了“1+X”的相关要求,即逐步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80%、60%,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为非基本药物,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用药模式,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

除此之外,按病种付费、DRGs付费的推广实施,离着药企很远,其实也很近:无论是类似精益管理的手段也好还是规范化医疗服务绩效评价工具也好,可以看到的是,医疗行为将更加优质高效。当然,如果治疗实际费用超出相关规定需要由医院自己消化,因此相比目前的控制药占比、限制辅助用药等政策,将是更严格有效的控费手段。

有腾空,就有置换。2019年12月1日正式执行的《药品管理法》,全力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对人的疾病具有明确或者特殊疗效的药物创新,鼓励具有新的治疗机理、治疗严重危及生命的疾病或者罕见病、对人体具有多靶向系统性调节干预功能等的新药研制,推动药品技术进步。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在现阶段的过渡时期,医疗机构在结余留用利益刺激的大背景下,对原研、过评、仿制药品,以采购量压价、以市场覆盖空间降价不会有丝毫降低。而未来,医保支付标准的统一、医疗机构的医保监管,也将成为控费一种新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