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正式命名银川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首页 2019-12-13 10: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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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发布文件

正式命名银川市为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权威 || 国家民委正式命名银川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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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关于命名银川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决定

民委发﹝2019﹞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市人民政府

党的十八大以来,银川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不断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提升创建水平,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牢牢把握首府城市的功能定位,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问题的总钥匙,紧抓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两个着力点,精准扶贫脱贫与富民小康同步推进,让各族人民充分享受改革开放和民族团结进步红利;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在增强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发展各民族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道德建设、文化创作;创建工作与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紧密结合,“凤城儿女一家亲,民族和美共筑梦”等创建品牌亮点纷呈、效果显著,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银川市的生动实践,探索出一条富有民族自治地方首府城市特色的创建之路,为把宁夏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贡献,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经研究,决定命名银川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扬帆正当时,起航砥砺行。希望银川市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领导下,以此次命名为新的起点,为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再立新功。

要始终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巩固提升示范市创建成果,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率先实现建成小康和现代化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民族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不断强化政治责任和担当,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不断满足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进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广泛弘扬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携手共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要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完善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积极创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条件,推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要加快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用法律保障和加强民族团结,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智能化,推进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要强化示范市的引领带动作用,不断创新加强民族团结方式,加强系统集成、协调高效,放大示范效应,形成更多制度性成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继续奋斗。

国家民委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