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药品集采工作,哪些信号值得你关注?

首页 2019-12-04 10:45:18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及其他相关工作。

国务院部署药品集采工作,哪些信号值得你关注?

一是扩大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优先将原研药与仿制药价差较大的品种,及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等纳入集中采购,以带量采购促进药价实质性降低。构建药品国家集中采购平台,依托省(区、市)建设全国统一开放采购市场。

二是确保集中采购药品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建立中标生产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加强中标药品抽检,实行市场清退制度。建设药品追溯系统,明年底前率先实现疫苗和国家集中采购使用药品“一物一码”,并可由公众自主查验。

三是制定实施国家用药管理办法。推动医疗机构首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医保目录药品。加强医院药事管理,依法查处不合理用药行为。建立健全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在总体不增加患者负担的前提下,稳妥有序试点探索医疗服务价格的优化。

四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相同剂型和规格的原研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等实行相同的支付标准。探索更加高效的药品货款支付办法。

带量采购扩围:多地响应,年底前将密集实施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超过半数省份发文确定了“4+7”扩围结果执行时间。各省正在密集进行带量采购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具体措施、搭建采购平台、加强医务人员培训等,2019年底到2020年初,将全面开始执行国家试点扩围结果

保证中选品种顺利入院并合理使用是决定带量采购全国扩围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多个省市明确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规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评审等为由限制中选药品进院。对不按规定采购、使用药品的医疗机构及不按规定使用药品的医务人员予以惩戒。

对于约定采购以外的剩余用量,多个省份明确规定各相关医疗机构仍可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对于纳入试点扩围的25个通用名药品,同品种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确保供应的情况下,药品集中采购中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也有一些省份基于本地化,属地化的管理考虑,在国家4+7扩围政策的落地措施上,配合出台了具体的落地细则。

国务院部署药品集采工作,哪些信号值得你关注?

药品货款支付办法:医保或与企业直接结算

从带量采购政策初问世,保证回款就成为攸关政策走向的热点话题。这是由于医院长期拖欠药品回款已成为全国普遍现象,危及行业正常发展,且国家到地方政策不断,却鲜有改善。2018年湖北省医药行业协会一份调研中发现,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回款账期最长达960天,是国家要求30天付款的32倍,欠款金额最高达8600万元。今年初,湖北省卫健委开展公立医院清欠民营企业款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全省公立医院必须在2019年6月底前付清货款,且不得新增拖欠货款。

此次国常会特别提到将探索更加高效的药品货款支付办法。结合此前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此前印发的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文件内容,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推进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未来药品货款支付或将直接绕开医院。以往公立医院在支付环节相较企业更加强势,多年以来以拖欠货款作为医院运转“无息贷款”作法将会受此影响。“现在带量采购量太少,对医院影响很小,量一大就影响大了”,北京一名三级医院院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