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政策体系,涉及六大类资助及奖励

首页 2019-12-04 10:05:21

国内知识产权维权项目 最高可获50万元资助

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上,深圳市新推出一系列资助及奖励。在新一期政府公报中,《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下称《操作规程》)公布,涉及六大类资助及奖励,建立起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政策体系。《操作规程》自11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获评中国专利奖一次性配套奖励200万元

在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上,深圳市对国内外发明专利、PCT专利申请、商标、著作权以及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发明专利行为等进行普惠性资助。例如,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含港澳台)的申请人,深圳市将给予每件2500元的资助。

此外,深圳市将采取资助知识产权优势单位与示范单位,给予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奖励等措施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水平。《操作规程》显示,项目获评中国专利奖的,深圳市将对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一次性配套奖励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而项目获评深圳市专利奖的,每项一次性奖励30万元。此外,对获评“中国商标金奖”与“中国版权金奖”的项目,每项均一次性配套奖励100万元。

为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深圳市将实施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重大专项等方面的资助,例如每年评选不超过5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每家一次性资助50万元。

中小学知识产权试点学校可获资助20万元

在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上,深圳市将进行中小学知识产权试点学校培育、知识产权培训课程项目资助等。其中,中小学知识产权试点学校每年评选不超过2家,每家资助20万元。

此外,为提升知识产权的服务能力,《操作规程》显示,深圳将对引进的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资助,并且提出每年资助引进的国外、国内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别不超过2家、3家,对这两类服务机构每家分别资助100万元、50万元。

同时,《操作规程》提出,深圳市将资助知识产权维权项目与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以提升知识产权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例如,对企业开展的国内知识产权维权项目与涉外知识产权维权项目,深圳市将参考支出成本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的资助。(见习记者/彭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