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定宇:法学是对人类灵魂的一种指引

首页 2019-11-28 08:28:03

在远古,回望地球,人类的祖先,还只是一群奇异而多毛的怪物。他们日日艰难地、困苦地,然而又总是人人自由地、平等地,游荡在同一个天空下。

余定宇:法学是对人类灵魂的一种指引

经历过几百万年的艰难进化岁月,在极端严酷的生存竞争之中,这些昔日的野蛮人,一直在不停地挣扎着学做“人”

一代又一代,他们除始终坚持了那种“自由平等”的天性外,同时,也渐渐地学到了“公平”“正义”这两个社会和谐的最高准则。

于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在这些早期的人类中间,其实,就已经创造出了一种我们今日称之为“法律”的东西。

问世间,法是何物?法其实是一种“公平正义的行为习惯”。

原始人在漫长的共同生活、共同进化的过程中,无可避免地产生出了许多诸如爱心、同情、诚实、公平以及权利、义务、秩序、正义等情感品质和风俗习惯。这些人类所特有的最可宝贵的情感习惯,无论在过去、现在或者将来,都是一切人群普遍尊崇的行为准则,都是人类大厦一些最永恒的支柱

正是缘于这种高尚的情感习惯,这群半人半兽似的怪物,才能有效地维持社会的和平与秩序,保障族群的进化与繁衍,从而,令一切文化科学乃至法学的进步,得以绵绵而生。

亦正由此,这些原始人类的后代,才得以大步跨出荆棘丛生的丛林,渐渐地,所向披靡地,发展成这个星球上最成功的一群。

但不幸,在人类这些高贵的好习惯不断发展的同时,另一些截然相反的坏习惯,例如:恃强凌弱、统治他人,掠夺他人、奴役他人,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等不良欲望,也相伴而生。

5000年前,亦即在人类开始进入阶级斗争、阶级压迫时代的时候,这些仅对少数人有利的坏习惯,被一小撮统治者们用法典的形式,及监牢、铁链、皮鞭和大刀,强加给了全体的民众。

从这时候起,法律的殿堂,便开始蒙污。

5000年来,在阶级社会里,人类的法律与人类的历史一样,都变成了一种文明与野蛮、“好习惯”与“坏习惯”并存的奇怪混合物。但“公平正义”消失了吗?没有。

推开一道道神秘的法律之门,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一部漫长的世界法律史,其实,便正是一部“好习惯”与“坏习惯”的漫长战争史,也是一部“天理人权”与“统治阶级意志”的激烈抗争史。

无可否认,法律的这种二重性一直延续到今天,而这场残酷的战争也一直持续到今天。但今日,历经50个世纪的艰难血战,回首前尘往事,我们终于可以欣喜地发现:“公平正义”的理想之光,已重新照亮了许多国家的法律殿堂。而那此违反“公平正义”、践踏“自由平等”的“坏法律”和司法“坏习惯”,亦正开始在全球的范围内渐渐败退。

再问世间,法是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法,其实便是“自然天理”,法,就是“自由平等”。

法起源于人类的“行为习惯”,而法的本质就是“公平正义”。

所以,一切法律的故事,其实,便都应是关于“公平正义”的故事,而不应是关于刑罚镇压、铁窗与镣铐的故事;都应该是人类“自由平等”的故事,而不应是人类的专制与压迫的故事。

余定宇:法学是对人类灵魂的一种指引

5000年来,对“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的热切追求,已成了全人类最共同的梦想,而那些世界各国世代流传的所罗门、包青天、安提戈涅、苏格拉底等人为追寻正义而不屈不挠的经典法律故事,那些公平正义如何终于在最后取得了胜利的无数个精彩法律故事,无形中,便已成为一座座记录着人类前进足迹的里程碑。

有一位法学家曾经说过:“法律的目的不是要废除或限制人民的自由,而是要保护和扩大人民的自由。”

有一位法学家也曾经讲过:“法律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别的发明让人类学会驾驭自然,而法律的发明,则令人类学会如何驾驭自己。”

今时今日,全世界的法治潮流,已化作了一阵阵拍岸的涛声。而中国人,在经历了整整一个世纪漫长而又痛苦的摸索之后,也终于又一次历史性地站到了一个法治时代的大门口。我们再也不能犹豫观望、左右徘徊了——中国的法律现代化进程要加速进步,中国的法制要与国际先进潮流接轨,这既是100多年来中国无数志士仁人为之苦苦求索、奋斗的一个强国梦,在今天,亦已经成了一个无可阻挡的历史趋势。

当此时候,我们不妨再一次走出国门,再一次去睁开眼睛看世界,去到那天之涯、海之角,去追寻一下世界各国的法律故事,去探索一下人类古今的法治精神。

有人说,法学是一个大迷宫。但其实,法学是对人类灵魂的一种指引。

余定宇:法学是对人类灵魂的一种指引

只要你肯用心去看,肯用心去听,并懂得不时从这个迷宫里抬起头来,仰望一下星空,那么,你便会发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法学理想,是怎样恒久地照耀着人类历史的过去,而同样它们亦会怎样恒久地照亮——我们这个伟大民族的将来。

(摘自《寻找法律的印迹》)